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國务院关于同意將吉林省長嶺縣保康鎮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管轄給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員会的批复

國务院关于同意將吉林省長嶺縣保康鎮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管轄給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員会的批复

         

摘要

<正> 吉林省人民委員会1956年1月23日(56)吉民字第79号报告及附件收悉。同意將吉林省長嶺縣第七区保康镇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管轄。关于交接中的有关具体問題,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将交接的情况和日期徑报内务部备查。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