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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务院關於進行全國礦產儲量統計及編製礦產儲量平衡表工作給地質部的指示

         

摘要

<正> 为了使國家計劃机關、地質勘探机關和有關工業部門能及時地掌握全國各种礦產情况,目前進行全國礦產儲量統計及編制礦產儲量平衡表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茲指定你部負責此項工作。自一九五五年起,可根据國家工業建設需要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有步驟有重點地在全國各國营礦山与地方國营的主要礦山、開採企業及地質勘探机關(包括勘探公司或地質勘探隊)着手試行。至「礦產儲量統計及礦產儲量平衡表規範」(草案),由國家統計局審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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