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西省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西省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摘要

江西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报瑞金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瑞金市历史悠久,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革命历史遗存丰富,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城市传统格局保存较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