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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北海市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批复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把广西北海市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序列的请示》(桂政报[1995]130号)和农业部《关于拟同意将北海市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序列的请示》(农发[1996]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北海市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的主题为:异地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经费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验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试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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