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关于山西省撤销晋城市郊区设立泽州县的批复

关于山西省撤销晋城市郊区设立泽州县的批复

         

摘要

山西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晋城市郊区设立泽州县的请示》(晋政发[1996]7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晋城市郊区,设立泽州县,以原晋城市郊区的行政区域为泽州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南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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