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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利公司、广澳公司与印度国贸公司、马来西亚巴拉普尔公司、库帕克公司、纳林公司货物所有权争议上诉案

         

摘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兴利服务总公司广东公司清算小组。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广澳商业服务发展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印度国家贸易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来西亚巴拉普尔棕榈油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来西亚库帕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来西亚纳林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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