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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告诉你,南海是中国的

         

摘要

根据传统国际法(约20世纪前),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方式有“先占”,以国家名义对无主地实施有效占有并有意据为己有;“时效”,长期占有他国领土未遭抗议而取得被占领土;“添附”,通过自然作用或人为措施扩大已有领土;“割让”,通过条约自愿或被迫将领土给他国;以及“征服”,通过武力占领他国领土。在现代国际法(约20世纪起)中,“先占”“时效”“强制性割让”和“征服”已基本走入历史,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方式仅为“添附”和“非强制性割让”及民族自决等,但历史上依法“先占”的领土仍然有效。在确定南海诸岛主权归属时,应该依据一国主权形成时的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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