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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综治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四部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综治办、中级人民法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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