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修改《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修改《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市以上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根据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卫政法发[2012]67号)要求,我厅修改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的工作程序》等2个规范性文件,并报省府法制办审查同意,请遵照执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