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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62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性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对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的总结和升华,揭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规范了应急处置的流程,是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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