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水利水电》 >广东蕉岭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小型水利工程全面颁发“身份证”

广东蕉岭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小型水利工程全面颁发“身份证”

         

摘要

为破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无主体、投资无回报、耗费无补偿、维护无资金”的发展瓶颈,改变过去工程建设管理完全依赖政府包办的状况,广东梅州蕉岭县根据水利部和广东省的部署,从2014年7月起,全面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对县域服务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理顺权、责、利关系,首次为小型水利工程颁发“身份证”(产权证),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通过改革,力求破解小型水利工程失修失管难题,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