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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应实行专卖管理

         

摘要

酒类是一种特殊商品,又是城乡很多人日常消费的饮料。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酒类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为繁荣市场、满足城乡需要、增加国家积累,作出了贡献。但是,近几年来由于放松和削弱了酒类专卖管理,把酒作为一般商品对待,出现了不少问题。从广西区情况看,主要表现在:———生产失控,小酒厂盲目发展,浪费粮食严重。我区某县有酒厂(坊)383个,其中国有酒厂一个占0-3%,集体酒厂63个,占16-4%,个体酒厂(坊)319个占83-3%。该县年产酒量2849-9吨,个体酒坊产酒就占81-67%。这些小酒厂(坊)产品耗粮高,浪费十分严重,在一般情况下,国有酒厂每500克大米可酿35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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