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部分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联合评审的通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部分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联合评审的通知

         

摘要

cqvip:各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精神,加快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避免重复评价,提高审批效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决定对部分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联合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申请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等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猪瘟病毒、新城疫病毒、绵阳痘/山羊痘、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布氏杆菌等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