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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化妆品名禁止使用“消炎祛疤”等用语

         

摘要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被禁止用于化妆品名称。 根据《化妆品命名指南》,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都属于医疗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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