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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

         

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从而为诉讼制度改革指明方向。刑事诉讼是一个动态过程,分为相互联系、先后衔接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阶段1。其中只有经过审判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公检法三机关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各有分工,但侦查起诉都是围绕着审判中心而展开的。

著录项

  • 来源
    《河北农机》 |2015年第12期|67后插1|共2页
  • 作者

    杜红全; 郑东;

  • 作者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

    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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