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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摘要

一、搞好协调配合工作 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过程中要重点搞好协调,在加强土地登记地位,树立土地登记权威性的同时,还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将集体土地登记工作真正纳入政府工作之中.抓住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利时机,把部门的工作上升到政府行为,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具体来说,农业、畜牧水产、水务、林业等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别负责各自系统内部用地权属单位的土地登记发证呈报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呈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业务指导.这样既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质量,又可以提高登记发证的速度,也能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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