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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法定适婚年龄考

         

摘要

唐代曾两度颁布有关婚龄的诏令,但其所规定的婚龄性质并不相同,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所规定的“男年二十、女年十五”是劝勉结婚的年龄,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适婚年龄;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所规定的“男年十五、女年十三”才是真正的适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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