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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雅,可表演——以《茶馆》为例论戏剧翻译的两大原则

         

摘要

直白点讲,"信达雅"就是戏剧的文学性,而"可表演性"就是戏剧的舞台性也就是"可表演性"。将二者融汇贯通起来则是受众的可接受性。有学者将"信达雅"和"可表演性"对立起来,认为戏剧作品的译介不能两者兼顾,文学性和舞台特征,必须牺牲一方,成全另外一方。这显然是偏激的看法。笔者先从理论层面讨论了戏剧翻译的"信达雅"原则和"可表演性"原则,再辅之一老舍先手的名剧《茶馆》的英译本即英若诚版和霍华版,作对比分析,认为融合二者之长,花大力气了解双方文化、用于习惯,并多和目的语的观众、演员和导演等进行深入细致的都通,应该可是兼顾戏剧翻译的这两大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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