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南经济》 >我国金融风险的制度分析

我国金融风险的制度分析

         

摘要

一、金融风险存在的制度因素1、开放制度与全因风险。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已近20年,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已形成密切联系。在这一背景下,作为由经济决定其产生和发展的金融业,屯融入世界经济整体活动中。截至1997年6月底,我国共批准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540家、外资营业性金融机构162家.与此同时,我国境外金融机构屯有很大的发展。截至1996年底,我国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各类分支机构658个,其中营业性机构630个,代表机构28个。国际游资通过这两条渠道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的规模将日益扩大,对我国外汇市场及货币政策的运作将产生重要影响,一些风险苗头屯开始出现。2、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