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网络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安全的冲突与调和——以个人网上行为信息为视角

网络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安全的冲突与调和——以个人网上行为信息为视角

         

摘要

大数据冲击了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理念和制度设计,限制收集和使用原则已无法平衡网络产业发展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冲突.受保护的个人信息应突破识别性的限制,将个人网上行为信息纳入保护的范围.个人网上行为信息归属于作为数据“制造者”的行为人.网络服务商应遵循网络用户没有明确反对即可以收集和使用个人网上行为信息的原则.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赋予权利人删除权,并设定技术保护机制支撑权利人的控制权,最终实现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