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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溯源

         

摘要

中国向无警察设置,清政府为了挽救大厦将倾的局面,施行了一系列的所谓“新政”,“新政”内容之一则是创建警察机构。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清廷颁旨,谕令全国各省仿照袁世凯所定警务章程及设警实绩,办理本省警务。光绪三十年(1904),吉林将军富顺遵旨,首先在省城(现吉林市)兴办警务。富顺从八旗捕资队中调拨部分兵勇,派到八座城门及各堆子房梭织巡查,籍以安缉地面,维护社会治安。当时,因沙俄军队入侵,富顺恐大张旗鼓兴办警务触怒俄兵,故未能收到实效。翌年夏,富顺奉旨离任赴京,原阿勒楚喀副都统达桂就吉林将军职。斯时,沙俄战败远遁,所以达桂到任后,锐意警务建设。他主张:“不办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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