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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严惩考场舞弊

         

摘要

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王朝选拔官吏的重要手段,始于隋朝,终于清朝末年,历时1300多年。在长期科举考试中,舞弊现象时有发生,处理也相当严厉。1657年,清顺治十四年顺天(今京津地区)乡试。发榜后,社会议论纷纷。清大臣任克溥上奏顺治皇帝。顺治帝令将奉折中有关人员押解京城,由吏部和都察院令审。经审查,同考官李振邺和张成璞接受贿赂,赃证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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