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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兵控官案始末

         

摘要

清代嘉庆二十五年(1820)吉林将军富俊查城,巡至三姓,接到驿递公文,内夹一匿名书札,称:“珲春三旗兵丁申诉,防御额尔进、教习色普兴额等承领本年饷,亏欠一千九百余两,且搀有铜铁,无奈呈诉”。富俊遂命调查此案。据查,递札者为马甲西隆阿、幅忠阿。原来,分发春季钱粮时,西隆阿所领饷跟成色不足,向协领衙门呈控,要档房当差的云骑尉达洪阿,将西隆阿责打54鞭,协领伊勒章阿进署后,又加责54鞭。幅忠阿饷银全部被扣,他发觉赴军府领饷之防御额尔进等亏尔之处,亦赴协领衙门控告,被责打81鞭,在场的西隆阿复受27鞭、20个嘴巴。两名甲兵忿懑不已。按清律,凡匿名书告者,虽实亦坐绞监候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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