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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置金融机构之个人债权甑别处置略谈

         

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金融监管力度地加大和监管措施地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内部原来存在和积累的问题不断暴露.在风险金融机构被依法确定为停业整顿、托管经营、被撤销(以下称“被处置金融机构”)后,国家对风险处置中的个人债权从政策角度考虑,实行了有条件的全额兑付.针对个人债权收购事项,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先后共同制定了《个人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该系列文件对个人债权的确定、甑别和处置方面,主要列出了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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