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淮法治》 >离婚撤诉后未满6个月,能否重新起诉?

离婚撤诉后未满6个月,能否重新起诉?

         

摘要

小海与丈夫结婚后,丈夫经常因家务琐事对她进行打骂,为此小海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庭上丈夫表示要痛改前非。经法官调解,同时也为了维持这个家庭,小海原谅了丈夫,向法院撤回了离婚诉讼。谁知撤诉后没几天,丈夫又开始打骂小海,甚至比以前更狠了。这种情况使小海担惊受怕,感觉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为此小海想重新到法院起诉离婚,可她听说离婚撤诉后6个月内不能重新提起诉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