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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未约定利息,已付利息能否要回?

         

摘要

cqvip:编辑同志:我向朋友盛某借了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条上约定借款期限8个月,但没有约定利息。借款1个月后,盛某要我按月付给利息2000元,我先后付给他5个月利息计1万元。当我准备支付第六个月的利息时,有人告诉我,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不支付利息,此后我没有再给盛某利息。我想,既然是无利息借款,已经付给的1万元利息可以从10万元借款中扣除,这样只还给盛某9万元就可以了。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20年第6期|60|共1页
  • 作者

    潘家永;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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