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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G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2条施行时间

         

摘要

14.2施行时间本规程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9日原劳动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1991年5月20日颁布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及1997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章节》的通知”(劳锅字[1997]74号)、1993年11月28日颁布的((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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