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社会科学》 >论唐律对官吏罪责追究的制度

论唐律对官吏罪责追究的制度

         

摘要

唐律中关于官吏罪责追究的严密而有鲜明特点的制度,是唐代吏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研究唐律中关于吏治的内容,对于深入了解整个封建吏治,乃至了解整个封建法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唐朝官吏在法律上处于既享有特权同时又受从严监督的双重地位。唐代统治者根据封建地主阶级传统的宽猛相济的法律思想,刑律对违法犯罪官吏处置的制度及原则都明显地表现有软硬兼施的两个方面。唐朝的官吏在法律上确实处于享有特权的地位。以“八议”为主要内容的特权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