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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化抑或行政吸纳:民生服务下政府参与村级治理策略

         

摘要

村级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以何种策略治理乡村关系到乡村秩序稳定和民生改善。本研究认为,中国乡村治理未曾出现行政化,且治理已渐趋服务民生,即村民自治实行后,政府在“放权”的同时汲取农户经济资源,让处于私域空间的农户承担了一些民生事务,包括公域和共域中的一些公共事务;进入新世纪,尤其在新农村建设启动后,政府加大民生服务下乡力度,并将共域和私域中大量民生事务承接下来。与此同时,基层政府还采用支付“工资”、加强考核等措施引导村干部参与民生服务,使一些村级治理出现疑似行政化特征。但可以肯定的是,“行政化”表象背后是“吸纳”逻辑,政府采用行政吸纳而非行政化策略治理乡村。行政吸纳是政府服务民生的治权变革,尽管它在村级治理实践中存在行政控制村级社会、治理资源过密化等问题,但这是行政化不当造成的,而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吸纳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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