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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管的探讨

         

摘要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投资方向调节税)开征六年来,有效地控制了社会投资规模,优化了投资结构,增加了财政收入,其成绩是不容忽视的。但是,从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收征管来看,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必须进一步加强征管,严格执法,以更好地发挥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杠杆调节作用。一、常见的偷漏税形式l、虚报投资项目。一部分纳税人假借“零税率”或“低税率”投资项目立项报批,待工程在建或竣工后,改变实际用途和内容,搞应税或“高税率”投资项目,偷逃、少缴或缓缴投资方向调节税。2、“化整为零”。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不满5万元,装修装饰工程不满IO万元的项目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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