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财税与会计》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意见的报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意见的报告

         

摘要

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赣府发[1998]29号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带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二日为了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省税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税法(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沏《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切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制定。解释税收政策,也不得违反税法擅自更改、调整、变通税收管理权限,(二)严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