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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王阳明对《大学》诠释之比较

         

摘要

在宋明理学中,《大学》受到推崇,许多理学家都对之作诠释,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朱熹和王阳明.对于《大学》的“三纲领”,朱熹以明德为本,新民为末,明明德之后“推己及人”,“止于至善”是“事物当然之极”.他认为,“明明德”与“亲民”是有先后的两件事情,是有先有后的不同修养功夫.王阳明则认为,“明明德”和“亲民”是同一事情的不同方面,“明明德”就是恢复人所有的仁心,“亲民”即把此仁心施之于百姓和万物,而“止于至善”是明德、亲民的“极则”.对于《大学》中的“格物”与“诚意”的先后问题,朱熹认为,先“穷理”而后“意诚”.王阳明则认为,应以“诚意”为先,“格物”只是“诚意”的工夫.他们对《大学》的理解,存在着内在关系之不同,各自对《大学》作的诠释,都不乏创新之处.应该说,王学是在朱学的基础上,进行了扬弃,对朱学保持其相对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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