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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拒绝和解责任

         

摘要

在责任保险中,理赔人员为逃避承担个人的工作责任,宁要判决、不要和解的做法普遍存在.我国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人的义务中,①没有关于拒绝和解责任的内容,明显是一个缺漏,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弊端.拒绝和解责任与和解义务相联系,对两者的探究对于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和保险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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