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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的合理性及困境

         

摘要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概念 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源于罗马法,其后为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自从19世纪欧陆各国从事民法典编撰活动以来,物权法定原则成为各国物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日本、韩国及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均以明文对其规定…,瑞士、奥地利、德国等国民法虽无明文,但解释上均认为有此原则之适用。根据我国现行物权法理论,所谓物权法定,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民法和其他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由创设、变更。其包含下述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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