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王阳明的“去人欲而存天理”及其与朱熹理欲论之比较

王阳明的“去人欲而存天理”及其与朱熹理欲论之比较

         

摘要

王阳明的"去人欲而存天理"来自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且二者又存在诸多差异,主要有三:其一,朱熹讲"性即理",既讲人之性又讲物之性,并且认为人、物之性都是禀赋天理而来;与此不同,王阳明讲"心即理",以为天理即人之道心,人之良知。其二,朱熹认为,"存天理,灭人欲"首先在于"即物而穷其理""格物致知",然后"为善以去恶",从而"克尽己私,复还天理";与此不同,王阳明反对朱熹所谓"即物而穷其理"之说,认为"去人欲而存天理"只是就心上讲求,"存天理"只在于"去人欲"。其三,朱熹认为,"存天理"与"灭人欲"是先后不同且又相互统一的两种工夫;与此不同,王阳明认为,"去人欲"与"存天理"是同一的,"去得人欲,便识天理",并且特别强调去除人欲。然而,他们都讲天理与人欲的对立,要求去除人欲,因而又是一致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