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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之际的“方氏合族”与方回的诗歌宗派观

         

摘要

至元十八年方回与方逢辰的石峡书院之会,是淳歙地区方氏合族的重要事件,体现了双方浓厚的宗族观念。方回与方氏族人有着广泛的交往,成为沟通淳歙方氏宗族的核心人物,其合族思想与诗学观念具有相通性,首先表现为他对宗族诗人的特别关注,尤其是对方干、方岳等“宗族诗派”的认同和标榜。其次,方回的“大宗”观念强调确立始祖和辨明源流,很大程度上催生了他的“一祖三宗”说。不过“宗族”和“诗学”的视角和评价标准毕竟不同,两者既在“格高”方面有所统一,但也体现了方回的江西诗学理想和方干、方岳所代表的晚唐诗学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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