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复制“柴油票”罪与非罪分析

复制“柴油票”罪与非罪分析

         

摘要

王某复印16张假柴油票。办案人员存在伪造印章罪、伪造有价票证罪、构成非法经营罪、不构成犯罪四种意见。王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这类案件违反的是"临时保障制度",打击该类犯罪对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市场秩序有重要的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