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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上董事侵权责任解说——由香港法院近年判例引起的思考

         

摘要

近年来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区社会经济交流日益增多。作为公司法律制度较为健全的司法域,中国香港特区的公司法判例中有很多做法值得内地借鉴,其中有关公司董事侵权归责的处理则是一例。以香港公司法上董事侵权案件为引,深入探讨香港乃至英国普通法系统上的董事侵权问题,包括过失侵权和故意侵权两类形式,认为公司董事侵权责任应受侵权法约束,解释了"个人责任假定"测试的内涵,主张代理说较代表说更具理论优势和实践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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