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庄子》“卮言”即“优语”

论《庄子》“卮言”即“优语”

         

摘要

"卮言"是《庄子》的一种写作方式。学者认为"卮言"是对散漫无谓之言的比喻性说法,或是先秦饮酒礼中的祝酒辞。事实上,"卮言"即"扬觯之语",它的散漫嘲戏的特点,说明它是俳优在酒席上的语言表演,又称"优语"。"优语"的内容包括插科打诨、谜语、神怪故事和说唱等。"优语"因其娱乐性质而享有豁免的权利,俳优可以利用这一职业特权进行劝谏,因此,"优语"又是一种有所承担的话语形式。"优语"因其似有似无的姿态和充满了隐喻性的表达方式,而得到道家的认同。《庄子》大量采用了"优语"即卮言的形式,或模仿了它的表达方式。《庄子》自云"卮言日出",确非虚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