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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鉴真保障方法的完善

         

摘要

现行电子数据鉴真方法主要有三种:笔录证据证明、见证人监督、鉴定意见旁证.笔录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最广,但存在形式化、忽视技术方法等问题.见证人监督主要适用于载体鉴真和信息鉴真,其自身存在时间上和主观上的局限性.鉴定意见旁证针对电子数据鉴真中的专业性问题,鉴定的适用需要一定前提,且属于非常规手段.域外电子数据鉴真方法主要有:知情证人证言鉴真、数据特征鉴真、专业设备鉴真.有必要通过要求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信息完整性校验前置、统一专业设备适用等途径,完善电子数据鉴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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