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暴力袭击辅警适用罪名的合理性初探

暴力袭击辅警适用罪名的合理性初探

         

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277条第5款规定进行了修改,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明确《刑法》第277条第5款为袭警罪。袭警罪确立后,对暴力袭击辅警的行为如何认定,再次引起争议,出现司法难题。在袭警罪的适用中,须明确辅警的法律地位。对暴力袭击辅警的行为进行定性时,既要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又要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