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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义价值的实现路径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产生的意义不仅在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更要有实现诉讼公正价值的一面。为实现其正义价值,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首先要明确侦查阶段实现认罪的意义,其次要保障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同时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自愿性"审查以实现庭审实质化,最后要保障被害人在此制度中的积极参与。只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义价值,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实现刑事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更有利于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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