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间浪费性质探析

         

摘要

无论是从我国精神损害的内涵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宗旨方面考察,还是从国外立法与司法实践上看,时间浪费皆不适宜归为精神损害。时间浪费不同于精神损害,基于旅游时间的特殊性,应通过非财产损害赔偿加以保护,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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