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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机构侵害特殊体质者的赔偿责任

         

摘要

教育机构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存在特殊体质的情况较为普遍,而由于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实践中存在肆意加重教育机构赔偿责任、判决说理不清、不同法院裁量不一等问题。因此需要厘清此类案件中教育机构的侵权行为及过错、受害人的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损害赔偿的范围、减责免责适用的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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