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的法律意蕴

论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的法律意蕴

         

摘要

2018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其中,宅基地资格权的提出顺应了农村经济发展背景的变化,为促进宅基地流转扫清了制度障碍,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宅基地"三权分置"可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宅基地资格权具有身份和财产属性,是从过去"两权分离"下宅基地使用权中剥离的,资格权不仅是一种获得宅基地资格的身份权,还是体现在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收益、回收、退出等各个方面的一项财产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当然含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