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我国收容教育制度的几点思考

我国收容教育制度的几点思考

         

摘要

我国的收容教育措施因兼具行政处罚性、行政强制性特点和行政矫治目的,应被定性为行政矫治措施更合理。出台于90年代初的收容教育制度曾在制止卖淫、嫖娼活动过程中起过积极作用,但在《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出台后,这项制度本身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无法回避,必须正视;作为出路,收容教育制度应退出历史舞台,该制度原有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内容可通过现有法律的实施而得到实现,另外关于治疗性、救助性内容则可通过另行立法的方式予以规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