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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血余炭酸不溶性灰分的规定

         

摘要

<正> 血余炭为人发制成的炭化物,是取头发除去杂质,碱水洗去油垢,清水漂洗,晒干,焖煅成炭。《中国药典》1990年版规定其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10%。作者对本市8个县医药公司的血余炭样品进行了酸不溶性灰分测定,结果最低为33%,最高为50%,平均41%。

著录项

  • 来源
    《中药材》 |1992年第7期|46-47|共2页
  • 作者

    潘翠华;

  • 作者单位

    江苏省淮阴市药品检验所 223002;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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