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药材》 >中成药也应注明有效期

中成药也应注明有效期

         

摘要

<正> 目前,在所有的中成药说明上,甚至在我国药典中,对于中成药“有效期”或者“失效期”均没有说明。笔者认为,作为药物尽管其制作十分严密、考究,其运输、贮存也十分科学,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总会出现部分失效或失效的。对此,西药均有一定的有效期。

著录项

  • 来源
    《中药材》 |1989年第7期||共页
  • 作者

    宋炳兴;

  • 作者单位

    江苏省无锡县长安医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