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石头记》靖本第五十三回回前批新解——兼证毛国瑶不诬

《石头记》靖本第五十三回回前批新解——兼证毛国瑶不诬

         

摘要

《石头记》靖本第五十三回回前批经校读后,依旧说“《石头记》之‘贾家’为大清织造曹寅家”,无可为解,但从笔者新说“《石头记》之‘贾家’即康熙母舅之佟家”,却正可得解.鉴于毛国瑶没有可能知晓笔者新说以及任何其它关于《石头记》之贾家且足以解释靖本第五十三回回前批之见解,则以毛国瑶作诬制造了靖批的观点便难成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