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约的法律属性

         

摘要

婚约作为婚姻关系成立的前置程序,界定其法律属性应以正确认识婚姻的法律属性为前提.通过法理学与民法学理论分析,可以得出婚姻契约性质的结论.而婚约作为婚姻缔结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其性质应属于婚姻契约的预约合同,故认为违反婚约的法律责任应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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